蒲宗孟初为官时,任观察推官,后调入朝中任著作郎,在馆阁中校正文书、档案,制定各种制度。不久又到集贤殿校勘整理书籍。那时,朝廷在专管财赋的三司新设置了一个官职,叫账司,这是财政部门一个重职务,待遇很丰厚而权势也很重。许多人都想得到这个职务,于是不少人到处钻营,拉关系,行贿赂,蒲宗孟却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似的。可是执掌三司的大臣把任命的意见报告皇上后,皇上却下旨把这个职务授与了蒲宗孟。蒲宗孟在任这个职务期间,曾被皇上派往湖南一带的荆湖北路、荆湖南路察访民情。蒲宗孟到了那里,了解到那里连年遭受灾害,收成很差,人民的生活非常困苦,特别是辰州、沅州的情况更为严重。于是蒲宗孟将灾情迅速上奏朝廷,并申请免去辰州、沅州的役钱和荆湖南路的丁赋。朝廷批准了他的申请,那里的人民才松了一口气。
蒲宗孟还参加过给皇帝修起居注和修国史的工作,后又升为翰林学士兼待读。翰林学士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书,待读是给皇帝讲学的,都是非常接近皇帝的职务。有一天,神宗对蒲宗孟说:翰林学士的职务很清高,又很接近君主,不是其他官员能比的。于是赏赐蒲宗孟官服上佩戴金鱼。学士在官服上佩戴金鱼,是从薄宗孟开始的。在蒲宗孟任翰林学士兼待读期间,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很放肆专横。他的地位在学士之上,更加接近皇帝和经常参与重大政事。他经常假借皇帝有什么旨意来威胁其他官员,蒲宗孟觉察到这一点,就到皇帝跟前问皇上究竟有没有这些旨意,结果都是假的。皇上从这件事看出了蒲宗孟这个人刚正不阿,于是加封他为尚书左丞,后来,又升迁他为资政殿学士。蒲宗孟晚年,出任过豪州、杭州、郓州知府。郓州在今山东,靠近梁山泊,历来多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