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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鼎

韦鼎 韦鼎(515~593)字超盛,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东南)人。梁时,累官至中书侍郎。陈时,官为黄门郎。陈宣帝太建年间,为聘周主使,累官至太府卿。陈亡入隋,授任上仪同三司,除光州刺史。史称韦鼎博通经史,又通阴阳相术,善于逢迎,亦有政绩,现存诗作一首。另有同名后唐诗人。
韦鼎相关资料

韦鼎生平

韦鼎,出生官宦家庭,祖父韦睿,梁朝开府仪同三司。父韦正,曾任黄门侍郎。韦鼎自幼博通经史,通晓阴阳八卦,工于诗,尤善长相术。曾先后在梁、陈、周、隋四朝为官。梁朝时,传说他是个神奇人物,曾先后做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乱时,司徒王僧辩将他引为户曹属,后历任太尉掾、大司马从事、中书侍郎等职。他曾言陈霸先将取代执政的王僧辩并建立新朝,陈霸先闻言大喜,因而定策建立陈朝,拜他为黄门侍郎,又迁司农卿、司徒右长史、贞威将军等。陈宣帝时,又为散骑常侍、秘书监、宣远将军、太府卿等。曾作为陈朝的使者聘问北周,在长安与执掌北周政权的杨坚结交,认为杨坚当代周而兴,陈朝亦必为杨坚所灭亡。陈后主继位,他看到陈朝灭亡在即,于是变卖了全部家产,客居寺院。友人问他何故,他说:“江东王气尽,我当葬在长安。

韦鼎览状

韦鼎任光州刺史时,有个人外出做客,与主人家的妾私通。等到他回去,妾偷了珍贵的财物,在夜里逃亡,不久被人杀死在草丛之中。主人家知道客人与妾私通,于是控告客人杀害了妾。县吏经过审问,全部掌握了客人与妾奸通的罪状,便断处客人死罪。案子审理终结,上报州府。韦鼎看了案卷,说:「这个客人奸罪是实,但是并没有杀人。乃是某寺的僧人诱骗妾偷盗财物,然后命令寺奴杀死了她,赃物现在某处存放。」当即释放了这个客人,派人去捕捉僧人,同时查获了赃物。从此辖境内秩序整肃,路不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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