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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六十八

朝代:清代 作者:毕沅

起上章阉茂七月,尽重光大渊献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三年(辽咸雍六年)

  秋,七月,辛卯,诏新判太原府欧阳修罢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先是修以病辞官,至五六,因论青苗法不便;又移书责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从其请。

  壬辰,枢密使吕公弼罢;以御史中丞冯京为枢密副使。公弼以王安石变法,数劝其务安静,安石不悦。公弼具疏将论之,从孙嘉问窃其稿以示安石,安石先白之。帝怒,遂出公弼知太原府。吕氏号嘉问为“家贼”。京尝言:“薛向总利权无效,近者复除天章阁待制,于侍从为最亲,非向所堪所。”帝不悦,以语安石。安石请改用京,帝许之,至是以为枢密副使。

  罢潞州交子务。转运司以其法行则盐矾不售,有害入中粮草,遂奏罢之。

  秘书省正字唐坰,以父任得官,上书云:“秦二世制于赵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强。”帝悦其言。又云:“青苗法不行,宜斩大臣异议者一二人。”王安石喜而荐之,故得召对。癸巳,赐进士出身,为崇文院校书。

  戊戌,雨雹。

  辛亥,辽主猎于哈噜额特。

  甲寅,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戊午,罢看详银台文字所。

  乙丑,司马光因入对,乞外。帝曰:“王安石素与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与安石善,但自其执政,违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苏轼辈,皆肆行诋毁,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岂如吕公著?安石初举公著,后复毁之。彼一人之身,前是而后非,必有不信者矣。”帝曰:“青苗有显效。”光曰:“兹事天下知其非,独安石之党以为是耳。”帝又曰:“苏轼非佳士,鲜于侁在远,轼以奏稿传之;韩琦赠银三百两而不受,乃贩盐及苏木、磁器。”光曰:“凡人当察其情,轼贩鬻之利,岂能及所赠之银乎?安石恶轼,以姻家谢景温为鹰犬,使力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虽不佳,岂不贤于李定?定不服母丧,禽兽之不知,安石喜之,乃欲用为台臣,何独恶于轼也?”

  丙寅,以旱虑囚,死罪以下递减一等,杖笞者释之。

  以卫州旱,今转运司赈恤,仍蠲租赋。

  丙子,辽中京留守耶律白卒,追封辽西郡王。

  戊寅,诏:“川峡、福建、广南七路官,令转运司立格就注,具为令。”

  己卯,夏人大举入环庆,攻大顺城、柔远砦、荔原堡、怀安镇、东谷、西谷二砦、业落镇,兵多者呈二十万,少者不下一二万。屯榆林,距庆州四十里,游骑至城下,九日乃退。钤辖郭庆、都监高敏、魏庆宗、秦勃等死之。

  九月,戊子朔,中书言请置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官,从之。

  韩绛以夏人犯塞,请行边。王安石亦请往,绛曰:“朝廷方赖安石,臣宜行。”乙未,以绛为陕西宣抚使。

  陆佃尝受经于王安石,至是庆举入京师,王安石问以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安石惊曰:“何为乃尔?吾与吕惠卿议之。”又访外议,佃曰:“公乐闻善,古所未有;然外间颇以为拒谏。”安石笑曰:“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佃曰:“是乃所以致人言也。”明日,召佃,谓之曰:“惠卿言:‘私家取债,亦须一鸡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质究矣。’”既而承之还,诡言民无不便,佃说遂不行。

  知开封府刘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欲见之,或以语庠,庠曰:“彼自执政以来,未尝一事合人情,往将何语邪!”卒不往,而上疏极言新法非是,帝曰:“奈何不与大臣协心济治乎?”庠对曰:“臣事陛下,不敢附大臣。”

  以曾布为崇政殿说书、同判司农寺。

  王安石常欲置其党一二人于经筵,以防察奏对者。吕惠卿遭父丧去职,安石遂荐布代之。布资序浅,人尤不服。寻奏改助役为免役,惠卿大恨之。

  乙亥,命崔台符、曾布、硃温其试法官。法官之试自此始。

  庚子,曾公亮罢。公亮初嫉韩琦,故荐王安石以间之。及同辅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张庶事,一切阴助之,而外若不与同者;尝遣其子孝宽参其谋,至帝前,略无所异。由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深德之。公亮以老求去,遂以守司空兼侍中、领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五日一奉朝请。苏轼尝从容责其不能救正,公亮曰:“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犹以公亮不尽附己,于是听其罢相。

  辛丑,以枢密副使冯京参加政事,翰林学士、三司使吴充为枢密副使。京为中丞时,尝疏论王安石更张失当,累数千言。安石指为邪说,请黜之,帝不从,至是乃更大用。

  乙巳,御崇政殿,策贤良方正及武举。制策中禁切言者,篇末云:“毋谓古人陈迹既久而不可举,本朝成法已定而不可改;其惟改之而适中,举之而得宜,不迫不迂,归于至当。其悉以文陈,朕亦不惮于有为焉。”太原判官吕陶对策曰:“陛下初即位,愿不惑理财之说,不间老成之谋,不兴疆场之事。陛下措意立法,自谓庶几尧、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论如彼,独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顾王安石取卷,读未半,神色丧沮。帝觉之,使冯京竟读,称其言有理。会范镇所荐台州司户参军孔文仲对策,凡九千馀言,立论安石所建理财训兵之法非是,宋敏求第为异等。安石怒,启帝,御批文仲试卷曰:“意尚流俗,毁薄时政,恐不足收录以惑天下。”于是罢文仲还故官。齐恢、孙固封还御批,韩维、陈荐、孙永皆力论文仲不当黜。镇上疏言:“文仲草茅疏远,不识忌讳;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为圣之累。”帝不听。文仲竟被黜,陶亦止授通判蜀州。文仲与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誉著江西,时号三孔。

  庚戌,辽主如藕丝淀。

  壬子,太白昼见。

  癸丑,作东、西府以居执政。

  甲寅,辽以马希白诗才敏妙,十吏书不能给,召试之。

  翰林学士司马光求去益力,乃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和川令刘恕,博闻强记,于史学尤精,光修《资治通鉴》,奏请为局僚,遇史事纷杂难治者,辄以委恕。王安石与恕有旧,欲引置三司条例,恕以不习金谷为辞,因言:“天子方属公大政,宜恢张尧、舜之道以佐明主,不应以利为先。”安石不能用。及吕诲得罪去,恕往见安石,为条陈所更法令不合众心者,宜复其旧,则议论自息。安石怒,变色如铁;恕不少屈,遂与之绝,至是光出永兴,恕亦以亲老告归南康,乞监酒税以就养,诏即官修书。后光迁书局于洛阳,恕请诣光,留数月而归,书未成,卒。

  诏:“环庆阵亡义勇馀丁当刺者,悉免之。”

  冬,十月,辛酉,诏延州毋纳夏使。

  通判宁州邓绾,条上时政数十事,又上书言:“陛下得伊、吕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圣泽。以臣所见宁州观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观之,知天下皆然,愿勿移于浮议而坚行之。”其辞盖媚王安石;又贻书及颂,极其妄谀。安石荐于帝,驿召对。方庆州有夏寇,绾敷陈甚悉,帝问:“识王安石否?”曰:“不识。”帝曰:“今之古人也。”又问:“识吕惠卿否?”曰:“不识。”帝曰:“今之贤人也。”绾退,见安石,欣然如旧交。陈升之、冯京以绾陈边事,值安石致斋日,复使知宁州。绾闻之不乐,讼言:“急召我来,乃使还邪?”或问:“君今当作何官?”曰:“不失为馆职。”“得无为谏官乎?”曰:“正自当尔。”明日,果除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乡人在都者皆笑且骂,绾曰:“笑骂从汝,好官我自为之!”绾,双流人也。

  甲子,雨木冰。

  丁卯,五国部长朝于辽。

  壬申,朝谒神御殿。

  丙子,贬知庆州李复圭为保静军节度副使。复圭兴兵败绩,诬裨将李信、刘甫、种咏以死,御史劾之,故有是贬。

  戊寅,陈升之以母忧罢。升之与安石忤,安石数侵辱之,升之不能堪,称疾卧家逾十旬,会母丧而去。

  己卯,贬秦凤经略使李师中知舒州。先是管句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请筑渭、泾上下两城,屯兵以胁武胜军,抚纳洮河诸部。下师中议,师中以为不便,诏师中罢帅事。韶又言:“渭源至秦州,良田不耕者万顷,愿置市易司,稍笼商贾之利,取其赢以治田,乞假官钱为本。”诏秦凤经略司以四川交子易物货给之,命韶领市易事。师中言:“韶所指田,乃极边弓箭手地耳。又将移市易司于古渭,恐秦州自此益多事,所得不补所失。”王安石主韶议,为削师中职,徙知舒州,而以窦舜卿代,且遣内侍李若愚案实。若愚至,问田所在,韶不能对;舜卿检索,仅得地一顷,地主有讼,又归之矣。舜卿、若愚奏其欺,安石又为谪舜卿而命韩缜,缜遂附会实其事,乃进韶太子中允。

  乙酉,诏罢诸场务内侍监当。

  翰林学士范镇罢。先是镇举苏轼谏官,又举孔文仲制科。轼被劾,文仲罢归故官,镇皆力争之,不报。即上疏曰:“臣言不行,无颜复立于朝。臣论青苗不见听,一宜去;荐苏轼、孔文仲不见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认母,坏人伦,逆天理,而欲以为御史,反为之罢舍人,逐台谏。王韶上书,肆意欺罔以兴造边事,事败则置而不问,反为之罪帅臣。不用苏轼,则掎摭其过。不悦孔文仲,则遣之还任。以此二人况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圣鉴乎!”因复极言青苗之害,且曰:“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颤,乃自草制极诋之,以户部侍郎致仕,凡所宜得恩典悉不与。镇表谢,略曰:“愿陛下集群议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为腹心,以养中和之福。”天下闻而壮之。苏轼往贺曰:“公虽退而名益重矣。”镇愀然曰:“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日与宾客赋诗饮酒。或劝使称疾杜门,镇曰:“死生祸福,天也,吾其如天何!”

  知山阴县陈舜俞,自劾违旨不散青苗钱;谪监南康军盐酒税。又有乐京、刘蒙,亦皆以役法废黜。京知长葛县,白提举常平官,言助役不便。使之条析,又不报。因自列求去,坐夺官。蒙知湖阳县,常平使者召会诸县令,议免役法,蒙以为不便,不肯与议,退而条上其害,即投劾去。京,荆南人;蒙,渤海人也。

  陕西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Я,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知永兴军司马光上疏,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永兴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

  十一月,戊子朔,赈河北饥民徙京西者。

  壬辰,蠲陕西蕃部贷粮。

  甲辰,夏人寇大顺城,都监燕达等击走之。

  丁未,客星出娄。

  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因出使得奏事,帝问:“卿为监司久,知青苗法便乎?”对曰:“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扰攘中,掊民财甚便。今陛下欲为长久计,爱养百姓,诚不便。”王安石阴使其党俞充诱瞻曰:“当以知杂御史奉待。”瞻不应。由是出为陕西转运副使。

  乙卯,以韩绛兼河东宣抚使,凡机事不可待报者,听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

  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梓州路转运使汲人韩璹,首建并纲减役之制,纲以数计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于是省役人五百。又请裁定诸州衙簿。王安石言:“璹所言皆久为公私病,监司背公邀誉,莫之或恤,而寿独能体上意,宜加赏。”乃下诏褒璹,入为盐铁副使。

  辽禁鬻生熟铁于回鹘、准布等果。

  十二月,乙未,辽以坤宁节赦徒罪以下。

  辛酉,禁汉人捕猎。

  乙丑,立保甲法。

  时王安石言:“先王以农为兵,今欲公私财用不匮,为宗社长久计,当罢募兵,用民兵。”乃立保甲。其法,十家为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大保,选主户物产最高者一伙人为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主户有行止材勇为众所伏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授之弓弩,教之战阵。每一大保,夜轮五人往来巡警,遇有盗,画时声鼓,大保长以下率保丁追捕。如盗入别保,递相击鼓应接袭逐。凡告捕所获,以赏格从事。同保犯强盗、杀人、强奸、略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馀事非干己及非敕律所听纠,皆无得告,虽知情亦不坐,若于法邻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强盗三人,经三日,保邻虽不知情,科失觉罪。逃移、死绝,同保不及五家,并它保。有自外入保者,收为同保,户数足则附之,俟及十家,则别为保,置牌以书其户数姓名。

  提点刑狱赵子几,迎安石意,请先行于畿县;诏行之。遂推行于永兴、秦凤、河北东、西五路,以达于天下。于是诸州籍民为保甲,日聚而教之,禁令苛急,往往去为盗,郡县不敢以闻。判大名府王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财力,夺其农时,是以法驱之使陷于罪罟也,浸淫为大盗。其兆已见,纵未能尽罢,愿裁损下户以纾之。”主者指拱辰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报国也!”抗章不已,帝悟,由是下户得免。

  丁卯,以韩绛、王安石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翰林学士王珪参知政事。绛开幕府于延安,诏即军中拜之。前一日,使者数辈召珪,珪入,帝御小殿,得旨,草制相安石,因出御批示珪曰:“已除卿参知政事。”翼日,命果下。珪典内外制十八年,尝因斋宫赋诗,有所感叹,帝闻而怜之,遂有是拜。

  庚午,夏人寇镇戎军,三川砦巡检赵普伏兵邀击,败之。

  戊寅,行免役法。

  先是诏条例司讲立役法,条例司言:“使民出钱募人充役,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命吕惠卿、曾布相继草具条贯,逾年始成。计民之贫富,分五等输钱,名“免役钱”。若官户、女户、寺观、单丁、未成丁者,亦等第输钱,名“助役钱”。凡输钱,先定州若县应用顾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顾直。又增取二分,以备水旱欠阙,谓之“免役宽剩钱”,用其钱募人代役。

  既试用其法于开封府,遂推行于诸路。既而东明县民数百,诣开封府诉降等第,帝知之,以诘安石,安石力言:“外间扇摇役法者,谓输多必有赢馀,若群诉,必可免。彼既聚众侥幸,苟受其诉,与免输钱,当仍役之。”帝乃尽用其言。寻以台谏多论奏,因谓安石,宜少裁之,安石曰:“朝廷制法,当断以义,岂即规规浅近之论邪!”

  司马光言:“上等户自来更互充役,有时休息;今使岁出钱,是常无休息之期。下等户及单丁户,从来无役;今尽使之出钱,是鳏寡孤独之人俱不免役。夫力者,民之所生而有;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之所不得私为也。今有司立法,惟钱是求,岁丰则民贱粜其谷,岁凶则伐桑枣、杀牛、卖田得钱以输,民何以为生乎!此法卒行,富室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矣。”帝不听。

  赐西蕃栋戬诏并衣带、鞍马。

  庚辰,命王安石提举编修三司令式。时天下以新法骚然,邵雍屏居于洛,门人故旧仕州县者,皆欲投劾而归,以书问雍,雍曰:“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寡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矣,投劾何益邪!”

  是岁,赈河北、陕西旱饥,除民租。

  交趾入贡。

  广源下溪州蛮来附。

  夏改元天赐礼盛国庆。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四年(辽咸雍七年。辛亥,一零七一年)

  春,正月,戊子,辽主如鸭子河。

  己丑,韩绛使种谔袭夏人,败之。绛素不习兵事,开幕府于延安,措置乖方。选番兵为七军,复以谔为鄜延钤辖、知青涧城,信任之,命诸将皆受其节制,众皆怨望。绛与谔谋出兵取横山,安抚使郭逵曰:“谔,狂生耳,朝廷徒以种氏家世用之,必误大事。”绛奏逵沮挠军事,召还之。谔寻败夏人于啰兀,因以众二万城焉。自是夏人日聚兵为报复计,吕公弼言谔稔边患不便,宜戒之,弗听。已而绛言谔入夏之功,乞加旌赏,诏从之。

  壬辰,王安石请鬻天下广惠仓田,为河北东、西、陕西、京东四路常平仓本;从之。

  乙未,渝州部夷梁承秀等叛;命夔州路转运使孙构讨平之。承秀与其党李光吉、王兗导生獠入寇,巡检李宗敏等战死。转运判官张诜请诛之,选构为使,倍道之官。至则遣浯州豪杜安行募千人往袭,自督官军及黔中兵击其后,斩承秀,入讨二族,火其居,馀众保黑崖岭。黔兵从间道夜噪而进,光吉坠崖死,兗自缚降。以其地建南平军。构,博平人也。

  丁酉,朝谒太祖、太宗神御殿。

  先是括坊监牧马馀地,立田官,令专掌稼政以资牧养之用,按原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七监地,馀良田万七千顷,赋民以收刍粟,从枢密副使邵亢请也。至是河北屯田司屡言丰岁所入,亦不偿费,诏:“沿边屯田,不以水陆,悉募民租佃。罢屯田务,收其兵为州厢军。”

  丁未,立京东、河北贼盗重法。

  庚戌,罢永兴军买盐钞场。

  辛亥,以著作佐郎硃明之为崇文院校书。明之,王安石妹婿也。

  二月,丁巳朔,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

  先是议更贡举法,帝以苏轼言为是,它日,以问王安石,安石曰:“不然,今人材乏少,且学术不一,异论纷然,此盖不能一道德故也。欲一道德,则必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以不变。”赵抃亦是轼议,安石曰:“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缘仁进别无它路,其间不容无贤,以为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帝以为然。

  已而中书言:“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之天下。”于是罢明经及诸科、进士试诗赋,各专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本经,次兼经大义,凡十道;次论一首,次策三道;礼部试即增二道。中书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取诸科解名十分之三,增进士额。其殿试则专以策,限千字以上。分五等:第一等、二等赐进士及第,三等赐进士出身,第四等赐同进士出身,第五等赐同学究出身。置京东、西、陕西、河东、河北路学官,使之教导。

  辛酉,诏治吏沮格青苗法者。

  甲子,以曾布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布每事白王安石,即行之。或谓布当白两参政,盖指冯京、王珪也。布曰:“丞相已议定,何问彼为?俟敕出,令押字耳!”

  乙丑,女真进马于辽。

  丙寅,辽南院枢密使姚景行,出知兴中府事。

  戊辰,诏赈河北民乏食者。赙恤西界战死军人。

  壬申,进封高密郡王頵为嘉王。

  癸酉,诏审官院所定人赴中书,察堪任者引见。

  甲戌,赐讨渝州夷贼兵特支钱。

  三月,丁亥,夏人陷抚宁诸城。初,种谔进筑永乐川、赏捕岭二砦,分遣都监赵璞、燕达筑抚宁故城,及分荒堆三泉、吐浑川、开光岭、葭芦川四砦与河东路修筑,各相去四十馀里。已而夏人来攻顺宁砦,遂围抚宁。折继昌、高永能等拥兵驻细浮图,去抚宁咫尺,啰兀兵势尚完。谔在绥德节制诸军,闻夏人至,茫然失措;欲作书召燕达战,悸不能下笔,顾运判李南公,涕泗不已。由是新筑诸堡悉陷,将士殁者千馀人,果不出郭逵所料云。会庆州军叛,诏罢西师,弃罗兀城。

  夔州路转运使孙构言杜安行等讨夷贼,斥地七百里;诏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以闻。先是李承之荐惇于王安石,安石曰:“闻惇极无行。”承之曰:“顾其才可用耳。公诚与语,自当爱之。”安石见惇,惇素辩,又善迎合,安石大喜,恨得之晚。

  戊子,庆州广锐卒叛,转运司以闻,帝召二府,出奏示之,深以用兵为忧。枢密使文彦博曰:“朝廷行事,务合人心,宜兼采众论,不当有所偏听。陛下励精求治,而人心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冯京曰:“府界溉淤田,又修差役,作保甲,人极劳敝。”帝曰:“询访邻近百姓,皆以免役为喜,盖虽令出钱,而复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彦博又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王安石曰:“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

  诏讨庆州叛卒,平之。

  庚寅,诏诸路置学官,州给四十顷以赡士;并置小学教授。

  辛卯,诏察奉行新法不职者。

  癸卯,减河东、陕西路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民缘军事科役者,蠲其租赋。

  丙午,种谔坐陷抚宁堡,责授汝州团练使、潭州安置;寻再贬贺州别驾。

  丁未,韩绛坐兴师败衄罢,以本官知邓州。

  己酉,辽主如黑水,论讨五国功,晋秩有差。

  都水监丞宋昌言,从内侍程昉之议,请浚漳河,役兵万人,袤一百六十里。帝患财用不足,文彦博曰:“足财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开,不出于东则出于西,利害一也。今发夫开治,徙东从西,何利之有!”会京东、河北风变异常,民大恐,帝手诏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漳河之役妨农,来岁为之未晚。

  夏,四月,丙辰朔,恤刑。

  癸亥,罢陕西交子法。

  戊申,以邓绾为侍御史知杂事、判司农寺。时新法皆出司农,而吕惠卿居忧,曾布不能独任其事,王安石欲藉绾以威众,故有是命。绾言:“判亳州富弼,责蒙城官吏散常平钱谷,妄追县吏,重笞之;又遣人持小札下诸县,令未得依提举司牒施行;本州佥判、管句官徐公衮,以书谕诸县,使勿奉行诏令。乞尽理根治。”诏:“送亳州推勘院,其富弼止令案后收坐以闻。”弼上奏,乞独坐,且云:“青苗一事,天下之人皆知为害。臣来本州,不散钱斛,愿当严谴。其馀徐公衮以下州县吏,望圣慈特与矜贷。”

  癸酉,以司马光判西京御史台。先是光任永兴,以言不用,乞判留台,不报。又上疏曰:“臣不才,最出群臣之下,先见不如吕诲,公直不如范纯仁、程颢,敢言不如苏轼、孔文仲,勇决不如范镇。此数人者,睹安石所为,抗章、对策,极言其害,而镇因乞致仕。臣闻居其位者必忧其事,食其禄者必任其患,苟或不然,是为盗窃;臣虽无似,不敢为盗窃之行。今陛下惟安石是信,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愚则愚,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谗慝。臣才识固安石之所愚,议论固安石之所非,今日所言,亦安石之所谓谗慝者也。若臣罪与范镇同,则乞依镇例致仕;若罪重于镇,或窜或诛,唯陛下裁处!”久之,乃从其请。光既归洛,绝口不论事。

  辽主如纳葛泺。

  甲戌,诏司农寺月进诸路所上雨雪状。

  以前大理评事常秩为右正言、直集贤院、管句国子监。秩屡征不起,诏郡以礼敦遣。至是始诣阙,对垂拱殿。问:“今何道免民于冻馁?”对曰:“法制不立,庶民食侯食,服侯服,此今日之大患也。臣才不适用,愿得辞归。”帝曰:“既来,安得不少留!”遂有是命。寻迁天章阁侍讲、同修起居注,仍使供谏职。秩名重一时,世以为无宦情。及安石更法,秩独以为是,一召即起,任谏职,列侍从,低首抑气,无所建明,闻望日损。秩长于《春秋》,及安石废《春秋》,秩遂尽废其学,时论薄之。

  权开封府推官苏轼出通判杭州。初,轼直史馆,王安石赞帝以独断专任。轼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独断而克,苻坚伐晋,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功异”为问。安石见之大怒,使侍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

  乙亥,辽禁布帛短狭不中尺度者。

  丙子,遣使按视宿、亳等州灾伤,乃令修饬武备。

  壬午,定进士考转官。

  五月,甲午,右谏议大夫提举崇福宫致仕吕诲卒。诲初求致仕,表言:“臣本无宿疾,偶值医者用术乖方,妄投汤剂,率情任意,差之指下,祸延四肢,浸成风痹,非祗惮炙盩之苦,又将虞心腹之变。虽一身之微,固不足恤,而九族之托,良以为忧。”盖以身疾喻朝政也。疾亟,犹旦夕愤叹,以天下事为忧。既革,司马光往省之,至则目已瞑,闻光哭,蹶然而起,张目强视曰:“天下事尚可为,君实勉之!”遂卒。

  壬寅,诏许富弼养疾西京。

  丙午,高丽来贡。高丽为辽所阻,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至是福建转运使罗拯令商人黄真招接通好,高丽王徽乃因真还,移牒福建,愿备礼朝贡。拯以闻,朝议谓可结以谋辽,乃命拯谕意。徽遂遣其民官侍郎金悌等由登州入贡。自是复与中国通,朝贡相继。

  辛亥,诏:“宗室率府副率以上遭父母丧及嫡孙承重,并解官行服。”

  壬子,诏:“恩、冀等州灾伤,遣使赈恤,蠲其税。”

  御史中丞杨绘言:“东明等县百姓千馀人,诣开封府诉超升等第出助役钱事,本府不受,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谕云:‘此事相府不知。’仍问:‘汝等来,知县知否?’皆言不知。又诣御史台,臣以本台无例收接诉状,谕令散去。退而访问,乃司农寺不依诸县元定户等,却以见管户口量第定出役钱数付诸县,各令管认,别造簿籍,前农务而毕。臣窃谓凡等第升降,盖视人家产高下,乃得其实。今乃自司农寺先画数,令本县依数定簿,岂得民无争诉哉!判司农寺乃邓绾、曾布,一为知杂,一为都检正,非臣言之,谁敢言者!”王安石指陈绘言为不然,遂置而弗问。

  初,保甲法行,乡民惊扰,至有截指断腕以避丁者。知开封府韩维言之,帝以问王安石,安石曰:“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为天下主者,如止任民情,则何必立君而为之建官置吏也!保甲法不特除盗,可渐习为兵,且省财费。惟陛下果断,不恤人言以行之。”安石由此益恶维。帝欲命维为御史中丞,维以兄绛居政府,力辞。安石因言:“维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乞允其请。”会文彦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剧,当除韩维佐卿。”明日,维奏事殿中,以言不用,力请外,帝曰:“卿东宫旧人,当留辅政。”维对曰:“使臣言得行,胜于富贵。若缘攀附旧恩以进,非臣之愿也。”遂出知襄州。

  六月,丁巳,河北饥民为盗者,减死刺配。

  戊午,监察御史里行刘挚上疏曰:“君子、小人之分,在义、利而已。上人才非不足用,特心之所向,不在乎义,故希赏之志,每在事先,奉公之心,每在事后。陛下有劝农之意,今变而为烦扰;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为聚敛。其爱君忧国者,皆无以容于其间。今天下有喜于敢为之论,有乐于无事之论。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畏义者以进取为可耻,嗜利者以守道为无能,此风浸长,汉、唐之党祸必起矣。愿陛下虑心平听,审察好恶,收过与不及之论,使归于大中之道。”挚初除御史,未及陛对,即奏论:“亳州狱起,小人意在倾富弼以市井。今弼已得罪,愿少宽之。”又言:“程昉开漳河,调发猝迫,人不堪命。赵子几擅升畿县等使纳役钱,县民日数千人遮诉宰相,京师喧然,何以示四方!张靓、王廷老擅增两浙役钱,督赋严急,人情怨嗟。此皆欲以羡馀希赏,愿行显责,明朝廷本无聚敛之意。”及入见,帝面赐褒谕,因问:“卿从学王安石邪?安石极称卿器识。”对曰:“臣东北人,少孤独学,不识安石也。”退,即上是疏,安石不悦。

  庚申,群臣三上尊号曰绍天法古文武仁孝,帝不许。

  甲子,知蔡州欧阳修以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致仕。修以风节自持,既连被污蔑,年六十,即乞谢事。及守青州,上疏请止散青苗钱,王安石恶之,修求归益切。冯京请留之,安石曰:“修善附流俗,以韩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何用!”

  时贤士多引去。杨绘上疏言:“老成人不可不惜。今旧臣告归或屏于外者,悉皆未老,范镇年六十有三、吕诲五十有八、欧阳修六十有五而致仕,富弼六十有八而引疾,司马光、王陶皆五十而求散地,陛下何不思其故邪!”

  甲戌,富弼坐沮格青苗,落使相,以左仆射徙判汝州。王安石曰:“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二罪,止夺使相,何由沮奸!”帝不答。弼行过应天,谓判府张方平曰:“人固难知。”方平曰:“谓王安石乎?亦岂难知者!方平顷知皇祐贡举,或称安石文学,辟以考校,既至,院中之事皆欲纷更。方平恶其为人,檄之使出,自是未尝与语也。”弼有愧色,盖弼亦素善安石云。

  己卯,吐蕃贡于辽。

  秋,七月,己丑,辽遣使案问五京囚。

  辛卯,北京新堤第四、第五埽决,漂溺馆陶、永济、清阳以北,遣内侍都知张茂则乘驿相视。

  甲午,赈恤两浙水灾。

  丁酉,贬监察御史里行刘挚监衡州盐仓;御史中丞杨绘,罢为翰林侍读学士。

  挚上疏论率钱助役有十害;会绘亦言其不便,前后凡四奏,又论:“提刑赵子几,怒知东明县贾蕃不禁遏县民使讼助役事,摭以它故,下蕃于狱而自鞫之,是希王安石意旨而陷无辜于法也。”挚亦言:“子几捃摭贾蕃,欲箝天下之口,乞案其罪。”安石大怒,使知谏院张璪取绘、挚所论,作十难以诘之,璪辞不为。判司农寺曾布请为之,既作十难。且劾绘、挚欺诞怀向背,诏下其疏于绘、挚,使各分析以闻。挚奋然曰:“为人臣,岂可压于权势,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实!”即条对所难以伸其说,且曰:“臣待罪言责,采士民之说以闻,职也。今乃遽令分析,交口相直,无乃辱陛下耳目之任!”不报。明日,复上疏曰:“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已,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漳河之役作;漳河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其议财,则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轻用名器,混淆贤否,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侠小儇辩者,取之为可有;守道忧国者,斥之为流俗;败常害民者,称之为通变。凡政府谋议经画,独与一掾属决之,然后落笔,同列预闻,反在其后;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门如市。今西夏之款未入,反侧之兵未安,三边疮痍,流溃未定,河北大旱,诸路大水,民劳财乏,县官减耗。圣上忧勤念治之时,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误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也。”疏奏,安石欲窜挚岭外,帝不许,但谪监仓。绘寻出知郑州,璪亦落职。璪,洎之孙也。

  遣察访使遍行诸路,促成役书。

  庚子,诏宗室不得祀祖宗神御。

  辽主如藕丝淀。

  丁未,诏唐、邓给流民田。

  八月,癸丑朔,遣官体量陕西差役新法及民间利害。

  甲寅,诏:“郡县保甲与贼斗死伤者,给钱有差。”

  庚申,复《春秋三传》明经取士。王安石初欲释《春秋》以行世,而孙觉经解已出,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至目为“断烂朝报”,故贡举不以取士。杨绘尝言当复,安石不许,至是帝特命复之。

  癸酉,置洮河安抚司,命王韶领其事。初,议取河湟,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应招纳蕃部市易、募人营田等事,韶悉主之,遂至秦。会诸将以蕃部俞龙珂在青唐最大,渭源羌与夏人皆欲羁縻之,议先致讨。韶因案边,引数骑直抵其帐,谕以成败,遂留宿。明旦,两种皆遣其豪随韶以东,龙珂率其属十二万口内附。既归朝,自言;“平生闻包中丞朝廷忠臣,乞赐姓包氏。”帝如其请,赐姓包、名顺。

  己卯,以前旌德县尉王雱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雱,安石子也,为人剽悍阴刻,无所顾忌。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叹曰:“此可抚而有也。使夏得之,则敌强而边患博矣。”故安石力主王韶议。初举进士,调旌德尉,著策二十馀篇,极论天下事。时安石执政,所用多少年,雱亦欲与选,乃与父谋曰:“执政子虽不可预事,而经筵可处。”安石欲帝知而自用,乃以雱所作策镂板鬻于市,邓绾、曾布又力荐之,召见而有是命。安石更张政事,雱实导之。

  辛巳,辽置佛骨于招山浮图,罢猎,禁屠杀。

  是月,河溢澶州,曹村埽决。镇宁佥判程颢方救护小吴,相去百里,州帅刘涣以事急告颢,一夜驰至。涣俟于河桥,颢谓涣曰:“曹村决,京城可虞。臣子之分,身可塞亦所当为,请尽以厢兵见付,事或不集,公当亲率禁兵以继之。”涣即以本镇印授颢,曰:“君自用之。”颢得印,不暇入城省亲,径走决堤,谕士卒曰:“朝廷养尔辈,正为缓急耳!尔知曹村决则注京城乎?吾与尔辈以身捍之!”众皆感激自效。论者或以为势不可塞,徒劳人耳,颢命善泅者度决口,引大索以济众,两岸并进,数日而合。

  九月,丙戌,河决郓州。

  辛卯,大享明堂,以英宗配。赦天下。内外官进秩有差。

  庚子,夏主秉常遣使入贡,表乞绥州城,愿依旧约。诏答曰:“前已降诏,更不令交塞门、安远二砦,绥州亦不给还,今复何议!俟定界毕别进誓表日,颁誓诏,恩赐如旧。”

  癸印,增选人俸;鬻诸路坊场河渡,募人承买,收取其利,一岁得钱六百九十八万馀缗,谷帛九十七万石、匹有奇。

  冬,十月,壬子朔,罢差役法,使民出钱募役。

  立选人及任子出官试律令法。

  乙卯,辽主如医巫闾山。

  丙辰,置枢密院检详官。

  庚申,以鲜于侁为利州转运副使。

  初,助役法行,诏监司各定所部助役钱数。利州路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侁时为判官,争之曰:“利州民贫地瘠,半此可矣。”瑜不从,遂各为奏。时诸路役书皆未就,帝是侁议,谕司农曾布,使颁以为田式,因黜瑜而擢侁副使兼提举常平。侁素恶王安石,及安石用事,侁乃上书,论时政可忧可叹,其逆治体而召民怨者,不可概举。其意专指安石,安石怒,毁短之。帝称其文学可用,安石曰:“何以知之?”帝曰:“有章奏在。”安石乃不敢言。既为副使,部民不请青苗钱,安石遣吏诘之,侁曰:“青苗之法,愿取则与。民自不愿,岂能强之哉!”

  戊辰,立太学生三舍法。初,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应廕者为之,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孙及庶人之俊异者为之;试论策经义如进士法。及帝即位,垂意儒学,自京师至郡县既皆有学,岁时月各有试程,其艺能以差次升舍,其最优者为上舍,免发解及礼部试而特赐之第,遂专以此取士。又累增太学内舍生至九百人。至是侍御史邓绾言:“国家治平百馀年,虽有国子监,仅容释奠斋庖,而生员无所容。至于太学,未尝营建,止假锡庆院廊庑数十间,生员才三百人。请以锡庆院为太学,仍修武王庙为右学,上以拟三王、四代胶庠序学东西左右之制。”乃诏尽以锡庆院及朝集院西庑建讲书堂,斋舍、直庐略具。自主判官外,增置进讲为十员,率二员共讲一经,令中书磷选或主判官奉举。厘生员为三等:始入太学为外舍,初不限员,后定额七百人;外舍升内舍,员二百;内舍升上舍,员一百。各执一经,从所讲官受学,月考试其业,优等以次升上舍,免发解及礼部试,召试赐第。其正、录、学谕,以上舍生为之,经各二员。学行卓异者,主判、直讲复荐于中书,奏除官。

  初,苏颂子嘉在太学,国子监直讲颜复尝策问王莽、后周变法事,嘉极论其非,擢优等;苏液密写以示曾布曰:“此辈倡和,非毁时政。”布大怒,责张璪曰:“君以谏官判监,学官与生徒非毁时政,而竟不弹劾!”遂以告王安石。安石大怒,尽逐诸学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监;选用学官,非执政所喜者不与。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长与选。季长,安石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斋受口义,旦至学讲之,无一语出己。其设三舍,盖亦欲引用其党也。

  辽主谒乾陵。

  壬申,以西京国子监教授王安国为崇文院校书。安国官满至京师,帝以其兄安石故,赐对。帝曰:“汉文帝何如主?”对曰:“三代以后未有也。”帝曰:“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尔。”对曰:“文帝自代来,定变俄顷,恐无才者不能。至用贾谊言,待群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乐,几致刑措,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帝曰:“王猛佐苻坚,以蕞尔国而令必行;今天下之大,不能使人,何也?”曰:“猛教坚以峻刑,致秦祚不传世。今小人必有以是误陛下者。诚以尧、舜、三代为法,则下岂有不从者乎?”又问:“卿兄秉政,外论谓何?”曰:“恨知人不明,聚敛太急。”帝不悦。安国尝力谏安石,以天下汹汹不乐新法,皆归咎于兄,恐为家祸,安石不听。

  丙子,诏:“罪人配流遇冬者,至仲春乃遣。”

  庚辰,辽诏百官廷议军国事。

  十一月,甲申,诏蠲天下见欠贷粮,总计米一百六十六万八千馀石,钱十一万七千馀缗。百姓闻诏,莫不称庆。

  丁亥,作中太一宫;从司天冬宫正周琮言也。

  戊子,辽免南京流民租。己丑,赈饶州饥民。

  壬寅,开洪泽湖,达于淮。

  十二月,辛亥朔,诏增赐国子监钱四千缗。

  壬子,辽以契丹行营都部署耶律呼敦知北院枢密使事,以知北院枢密使事萧惟信为南府宰相兼契丹行宫都部署。

  丁己,辽主命汉人行宫都部署李仲禧、北院宣徽使刘霖、枢密副使王观、都承旨杨兴功俱赐国姓。

  戊午,归夏俘。

  己未,安定郡王从式卒。

  丙寅,省诸路厢军。

  乙亥,崇义公柴咏致仕,子若纳袭封。

  戊寅,回鹘贡于辽。

  先是河溢卫州王供,时新堤凡六埽而决者二,下属恩、冀,贯御河,奔冲为一。帝忧之,自秋迄冬,数遣使经营。议者争言导河之利,张茂则等谓:“二股河地最下,而旧防可因,今堙塞者才三十馀里,若度河之湍浚而逆之,又存清水镇河以析其势,则悍者可回,决者可塞。”帝然之,是月,令河北转运司开修二股河上流,并修塞第五埽决口。镇宁河清卒,于法不它役,程昉为都水丞,欲尽取诸埽兵治二股河。佥判程颢以法拒昉,昉请于朝,命以八百人与之。天方大寒,昉肆其虐用众,逃而归,将入城,州官畏昉,欲弗纳,颢曰:“彼逃死自归,弗纳,必为乱。昉有言,颢自当之。”即亲往开门抚谕,约归休三日复役,众欢呼而入。具以事上闻,得不复遣。后昉奏事过州,扬言于众曰:“澶卒之变,乃程中允诱之,吾必诉于上。”同列以告,颢笑曰:“彼方惮我,何能为!”果不敢言。

毕沅简介

毕沅
毕沅(1730~1797)清代官员、学者。字纕蘅,亦字秋帆,因从沈德潜学于灵岩山,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廷试第一,状元及第,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五十年(1785)累官至河南巡抚,第二年擢湖广总督。嘉庆元年(1796)赏轻车都尉世袭。病逝后,赠太子太保,赐祭葬。死后二年,因案牵连,被抄家,革世职。毕沅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无所不通,续司马光书,成《续资治通鉴》,又有《传经表》、《经典辨正》、《灵岩山人诗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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