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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至

朝代:唐代 作者:杜甫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馀 通:余)
参考翻译

《客至》译文及注释

译文草堂的南北涨满了春水,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老夫不曾为客扫过花径,今天才为您扫,这柴门不曾为客开过,今天为您打开。离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家底太薄只有陈酒招待。若肯邀请隔壁的老翁一同对饮,隔着篱笆唤来喝尽余杯! 注释①客至:客指崔明府,杜甫在题后自注:“喜 崔明府相过”,明府,县令的美称。 ②舍:指家。但见:只见。此句意为平时交游很少,只有鸥鸟不嫌弃能与之相亲。③蓬门:用蓬草编成的门户,以示房子的简陋。④市远:离市集远。兼味:多种美味佳肴。无兼味,谦言菜少。樽:酒器。旧醅:隔年的陈酒。樽酒句:古人好饮新酒,杜甫以家贫无新酒感到歉意。⑤肯:能否允许,这是向客人征询。余杯:余下来的酒。

参考赏析

《客至》鉴赏

这是一首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纪事诗,表现诗人诚朴的性格和喜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简要说明了题意。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舍南舍北皆春水”,把绿水缭绕、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皆”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群鸥,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它们“日日”到来,点出环境清幽僻静,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但见”,含弦外之音:群鸥固然可爱,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不是也过于单调么!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巧妙地作了铺垫。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引出“客至”。

《客至》评价

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前两联写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后两联写待客,见村家真率之情。篇首以“群鸥”引兴,篇尾以“邻翁”陪结。在结构上,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从外到内,由大到小;从时间上看,则写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衔接自然,浑然一体。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这两句又有“兴”的意味:用“春水”、“群鸥”意象,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刘克庄《后村诗话》说:“此篇若戏效元白体者。”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那么从什么角度什么意义上讲,《客至》“戏效元白体”呢?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

《客至》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诗人入蜀之初,在杜甫历尽颠沛流离之后,终于结束了长期漂泊的生涯,在成都西郊浣花溪头盖了一座草堂,暂时定居下来了。诗人在久经离乱,安居成都草堂后不久,客人来访时作了这首诗。前两句描写居处的景色,清丽疏淡,与山水鸥鸟为伍,显出与世相隔的心境;后面写有客来访的欣喜以及诚恳待客,呼唤邻翁对饮的场景,表现出宾主之间无拘无束的情谊,诗人为人的诚朴厚道跃然纸上。诗中流露出一种闲适恬淡的情怀,诗语亲切,如话家常。据黄鹤《黄氏集千家注杜工部诗史补遗》讲,这是761(上元二年)春天,杜甫五十岁时,在成都草堂所作。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记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

作者介绍

杜甫

杜甫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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