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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卷七·阎罗薨

朝代:清代 作者:蒲松龄

  巡抚某公父,先为南服总督,殂谢已久。公一夜梦父来,颜色惨栗,告曰:“我生平无多孽愆,只有镇师一旅,不应调而误调之,途逢海寇,全军尽覆。今讼于阎君,刑狱酷毒,实可畏凛。阎罗非他,明日有经历解粮至,魏姓者是也。当代哀之,勿忘!”醒而异之,意未深信。既寐,又梦父让之曰:“父罹厄难,尚弗镂心,犹妖梦置之耶?”公大异之。

  明日,留心审阅,果有魏经历,转运初至,即刻传入,使两人捺坐,而后起拜,如朝参礼。拜已,长跽涟涟而告以故。魏不自任,公伏地不起。魏乃云:“然,其有之。但阴曹之法,非若阳世懜懜,可以上下其手,即恐不能为力。”公哀之益切,魏不得已诺之。公又求其速理,魏筹回虑无静所,公请为粪除宾廨,许之。公乃起。又求一往窥听,魏不可。强之再四,嘱曰:“去即勿声。且冥刑虽惨,与世不同,暂置若死,其实非死。如有所见,无庸骇怪。”

  至夜潜伏廨侧,见阶下囚人,断头折臂者纷杂无数。墀中置火铛油镬,数人炽薪其下。俄见魏冠带出,升座,气象威猛,迥与曩殊。群鬼一时都伏,齐鸣冤苦。魏曰:“汝等命戕于寇,冤自有主,何得妄告官长?”众鬼哗言曰:“例不应调,乃被妄檄前来,遂遭凶害,谁贻之冤?”魏又曲为解脱,众鬼嗥冤,其声讻动。魏乃唤鬼役:“可将某官赴油鼎,略入一煠,于理亦当。”察其意似欲借此以泄众忿。言一出,即有牛首阿旁执公父至,即以利叉刺入油鼎。公见之,中心惨怛,痛不可忍,不觉失声一号,庭中寂然,万形俱灭矣。

  公叹咤而归。及明视魏,则已死于廨中。松江张禹定言之。以非佳名,故讳其人。

蒲松龄简介

蒲松龄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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