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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与芭蕾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2-01-29 09:53 阅读(0)

缠足与芭蕾

 兰善清(湖北十堰)

 
缠足是畸形文化之大奇观,以社会广泛推行的形式大行其道,女性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而不受质疑不被诟病竟然长达千年,严重变形的脚掌被美化以“三寸金莲”,这也够奇葩的了。据流行的资料说,缠足的缘起始于五代南唐后主李煜的一次下意识审美所致。他好玩,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整日与后妃饮酒取乐。宫中那位叫窅(yao)娘的女子,生得苗条,长于歌舞,多受李煜宠爱。李不满足于传统寻常舞姿,特别下诏为之筑六尺金莲台,珍宝、缨络饰之,各色瑞莲散布舞台,让窅娘以帛缠足,著素袜,屈起脚掌呈新月状,舞于莲中,从而可观到窅娘婷婷回旋、凌云婀娜、凌波仙子一般的神韵。这是一个出离眼球的仙幻之美,李煜魂不守舍了,迷醉其中不能自拔。窅娘看到皇帝的神痴,为保持这种舞蹈绝技,稳固受宠地位,便常用白绫裹足以舞,甚至正常走路也如此把脚裹起来,以至于裹成红菱形,乃至新月型,舞台形象更为拔掇,美不可言了。君主的喜好便是天下人的唯一,正如楚王好细腰宫中皆饿死,南唐女子竞相仿效,宫廷而民间,五代而后渐成风气,风靡天下。这是传说之一,无论这个传说是否属实,但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此前男女鞋子同一形制,显然,那之前女子是不裹脚的。
清代李汝珍《镜花缘》三十三回、三十四回写到女儿国的异域风情时,描述了女人缠足、男人被视为女人亦缠足的故事,该书历史背景是唐朝武则天时期,那年代尚无缠足一说,作者显然是站在他那个缠足年代写当年的,有违历史真实。
不裹脚不等于那之前人们不欣赏女人小脚的美,对女性小脚的审美似乎可以追溯到魏晋大唐,曹植在《洛神赋》中写到:“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写洛神的“微步”不是在赞誉她的小脚之美么?六朝乐府《双行缠》所写的“缠”,无论是刻意的扭曲小脚还是唯美的包裹,都已经流露出那时人们对自然脚板开始人为控制使之达到男人心目中的美感——“可怜”了:“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唐代韩偓有首《屐子》诗,这样写道:“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金莲”喻女人小足,这在没有裹脚的时代已经被诗人们创造出来了。一首托名唐玄宗的诗叫《杨妃罗袜》:“仙子凌波去不还,独留尘袜马嵬山;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这里的“一掬无三寸”,肯定不是硬缠出来的,先天的纤小,但是,如果一个成人女性与生俱来那么个小脚,与周身其他部位不成比例,那不是发育不健全的病态,何美可言?想必那可能是为了“三郎”的视觉美,跳舞时把足束缚成了那个小巧形态。白居易写过这样诗句:“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说天宝年间女性普遍流行小鞋子和窄身服装,为了衣服,女人们不得不削足适履。
可见长期以来人们对女人小脚的审美导致了后来的女人缠足。
看好小脚,踮着脚尖跳舞或走路也没什么,演变成缠足,将脚重新造型就不是啥好事了,审美变成枷锁,由此形成陋习却不觉残害,代传不已,这就咄咄怪事了,李煜也许不会料到吧,唐以前的那些专注女性足下之美的诗人们也许始料不及吧!
 
 
 
我见过裹出来的彻底病态的小脚,从脚腰至前掌被硬裹缠一个钉子形或三角形,五个脚指,唯大拇指保留,其他四指均被缠裹到了脚板下,完全畸形,脚背高高隆起,脚掌形成一个弓,这哪是三寸金莲呢?美从何来呢?我曾问母亲,当初硬裹不疼么?母亲说疼得牛一般嚎叫,恨不得咬你婆婆的手,可是那是女人一辈子必须过的第一关,女人大脚片子被人耻笑,嫁不出去呀。我母亲那代人应该属于清朝早已颁布了禁缠足诏书后,民间习俗驱使而缠足的一代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尽管老人家踮着小脚也上山打过柴,下地除过草,稻场打过庄稼,安知毕生忍受了多少苦?那年我接老人家进城到我家,我挑着七零八碎的东西,老人家在我前面踮着小脚走,三步不及我一步,走了一条街,人们像看稀罕一样说笑指戳,众目一起睽睽,我为母亲的尊严和迫不得已的紧走急走满头大汗而难过,那晚老人家脚疼得无法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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