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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老人、小孩岂可偏重(杂谈)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2-01-29 18:41 阅读(0)

 对待老人、小孩岂可偏重(杂谈)

 
 
 
文/贺万顺 编辑/磐石 
 
 
 
我们常说的“上有老,下有小”,其实际就是每个正常家庭的结构形式,且自古至今传袭下来,甚至四代(世)同堂。至于如何对待老人与小孩?各个家庭则呈现不一了。
 
 
古代“百敬孝为先”有着诸多孝敬父母的传说故事为今人所赞赏。汉文帝刘恒,他以仁孝闻名遐迩。他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即使母亲治病的汤药,他也亲口尝过后才放心给母亲服用。  
 
 
精神文明的当今善待老人事例也并非鲜见:我的朋友方某其母亲眼瞎多年,方某每周休息日常骑着自行车赶赴10多公里路途去看探母亲。他握着母亲的手噓寒问冷,母子情意浓浓。方某妻子孝顺奶奶父母公婆事迹传为佳话,新闻媒体也曾报道过。但他们从未娇惯过儿子,儿子学业仍有成,美术专业颇有造就。可社会上有的人却视老人是累赘而老人被遭冷寂,尤为虐待,反之众星捧月对小孩则关爱有加或百般溺爱。
 
 
老人小孩均是家庭成员,况且人生过程务必从小至老这一自然规律。各年龄段自有优劣势之处。孩子是家中的希望寄托,固然可以培养成大器去加以呵护,那老人已成就了家业,现依然如故献余热,也该受到尊重。老人及小孩同为弱势群体,生活自理能力差,故同样备受照顾、关怀。于乡下,堂屋正中摆设的神坛上方,有着“天地君亲师”字样,可见父母双亲之价值所在。  
 
 
另对小孩的偏爱、放纵,不利于孩子独立成长,束缚了孩子适应、融入社会的竞争能力,或许误入歧途。从网上得知,河南一23岁正常身体小伙子从小被父母娇生惯养,简易日常生活都不能亲为。当他父母亲去世后,竟活活饿死在家里,既令人可怜又活该。  
 
 
人人都先为子女,继后为父母,直至老时到来。俗话说:屋檐水代接代。敬重老人能为下代树立榜样,保持良好尊老爱幼家庭氛围。处理老小事务该一视同仁,偏重小孩是对老人的不公,致使家庭成员难以融洽引发矛盾。孝道是炎黄民族延绵的道统,中华文化持久不衰的根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小孩来日方长,能享受美好的未来;然而老人在世苦短,好景不长。由此,晚辈们也不应忽视对长辈的关照。不仅解决老人生活后顾之忧,还需注重他们的精神动态,使之享受天伦之乐。当之,老人们也该当自重,切不可倚老卖老唯我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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