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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哥有个约会

作者:神经病大人 发表于2017-10-04 14:04 阅读(8)

和小哥有个约会

【小哥他不经吓】
    面对已经下了三个小时的雨,脑子里闪过这句歌词,“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
    这个形容很贴切。
    我站在屋檐下紧紧盯着前面捧着手机的小哥。
    不是垂涎他的美貌,也不是我和他认识,只是因为他手中那把伞。
    雨还在无止境的下,想起自己和男神的约会,多想冲上去对那小哥来一句:“既然你不走,可否将伞借小女子一用?”
    当然,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当我冲上去拉着他的袖子准备楚楚可怜的求他借伞时却不幸的发现小哥他不经吓!
    当我华丽丽的看着他的手机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时,我只觉得心脏的频率漏了一拍。
    看着手机平稳的落地,我没有了上去捡起的勇气,因为背面那个被乔布斯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是那么的触目惊心!就算把我卖了也赔不起啊!
    看着小哥匆匆出去捡起手机之后看着我时表情复杂的模样,我默默的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苹果,咬了一口问他:“这样可以吗?”
    但是回答很明显,他摇了摇头,随后淡定的说:“屏幕裂了,因为雨水的渗透或者是里面部件损坏,现在已经不能开机,机身受损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严重影响了美观,你叫什么名字?联系电话多少?”
    我哭丧着脸看着他,“咱们能不能商量商量,卖了我也赔不起啊。”
    可眼前的小哥显然完全不在意,拿出纸笔认真的看着我,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难道都不存在好人了吗?
    “庄青青。”我怂拉着脑袋自报家门,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看着他收拾好了自己的笔记本放回包里,然后把手机晃了晃,对着我不怀好意的一笑,“维修结果出来之后我会通知你需要的费用。”
    我努力保持冷静,抛去想要抽眼前这小哥一顿的冲动,淡定的握紧了自己的拳头,“那可以有优惠吗?”
    很显然我的这个问题就像是对着自己考了五十九分的卷子问老师“能给我及格吗”一样遭人鄙视。
    “没有。”他拒绝的如此干脆,我无语凝烟。
    站在身后看着眼前小哥笔挺修长的身躯,我只感觉惹了个麻烦还脱不了身,最后我鼓足勇气开口借伞,却不料他言简意赅,“留个你的地址,以防你跑了我就把伞借给你。”
    本想自己就算是被雨淋死也决不向此等卑鄙小人妥协,可当我愤愤的想走进雨幕时,想起了我家男神的脸,最终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家庭住址成功拿到了那把全黑的伞。
    那个时候我只有一个想法,主人的心和伞简直是同一个颜色!
    但是,这一切都不过只是一个开始,我不得不说,这家伙真的很难缠。
 
 
【咸鱼不翻身】
    你问我男神是谁?那么我只能告诉你,男神他叫于清晖,身高一八七,体重一四六,体育是他长项,笑起来就像冰雪融化,性格那是温柔到极致。
    你问我这样的屌丝为什么会和男神有约会?
    当然是我坚持不懈,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的在他面前出现混脸熟,最后成功打入他的伙伴圈,成为了帮他拒绝女生的专业假女友。
    最后,终于获得了这次难得的约会机会。
    那天天气很晴朗,天很蓝,云很轻,和男神一起的时间总是特别短,
    于清晖站在门口将我叫了出去,并且问我周末有没有空的时候我只感觉整个人都飘在了云端,然后猛地点头,也不管老妈让我这个周末在家好好复习的事。
    “当了我这么久的假女友,我都没和你约过会,我请客,带你看电影。”
    那一刻,我只觉得这个世界百花绽放,万里无云,阳光明媚的迷糊了眼。
    他这句话是不是代表了我多年的努力还是有回报的?算不算是我有机会变成他的正牌女友了呢?看来咸鱼也有翻身的一天啊,丑小鸭也立马要变天鹅了。
    只是我貌似忽略了作为一个屌丝的特质,那就是煮熟的鸭子到了嘴边还是会飞走,而我,良好的秉承了这个屌丝的特权,当我成功赶到和男神的约会地点时,此处却一个人影都没有!
    拿出手机一看,哦,我可爱的男神已经回到家。
    看着手里的电影票,我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最终还是自己进了影院,放映的电影是一部3D动漫,叫做《僵尸新娘》。
    全程我都在想念我的男神,完全没有心思去看,只知道那个故事讲述的是维克特要和一个自己从没见面的贵族结婚,却在彩排时一见钟情,因为紧张逃进树林里独自排练,却不巧将戒指带入了一具骷髅的手指,骷髅化作少女,被他的誓言所感动,将他带回地狱,可维克特心中所爱却是那个一面之缘的贵族小姐,维多利亚。
    当僵尸小姐和他回到人间,却看见维多利亚和另一个男人结婚,本该喝下毒药和僵尸小姐成为夫妻的维克特最终也没有喝下毒药,她成全了维多利亚和维克特的爱情。
    在电影落幕的时候众多男女相拥,而我却看了看身边空荡荡的位置,心里只有一丝落寞。
    “哎?就你一个人?”一道带有磁性的声音在我的后脑勺响起,一抬头就看见之前那个小哥带着笑容趴在后面。
    我当时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居然为了一个破手机跟踪我?死变态!
    正当我眼冒金星想要回击的时候,小哥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大眼美女,大家都已经起身要离开电影院,边上的美女挽上了小哥的手臂,“你们认识?”
    我看着那小哥,正想着他该如何解释,就看他摇了摇头,然后就转身离去,剩我一人在片尾曲中凌乱。
 
 
【晋级万能女仆?】
    我的死党很清楚我的小心思,自然也知道我喜欢我们学校的于清晖,并且帮我出谋划策,让我打入他小伙伴圈子和他称兄道弟的人也是她,只是她不曾想到的是,这成为他兄弟兼假女友的身份居然从此根深蒂固,无人可以动摇。
    坐在教室无所事事的我接到了来自男神的电话,他的声音依旧好听,只是这请求,为什么怎么都觉得那么变扭呢?
    挂了电话我看着死党那瞬息万变的脸,悠悠然来了一句:“你觉得我这个身份是在晋级吗?”
    死党程幽幽听到我和男神的通话内容,看着我半响之后才心疼的看着我说:“宝贝,我们放弃吧,你这何止是晋级,简直要成他的专属万能女仆。”
    “可是我已经答应了。”我眨巴眨巴眼睛看着面前无言以对的程幽幽,那眼神分明在说“何弃疗。”
    她气愤的揪着我耳朵对我吼:“庄青青,你的脸呢!”
    我吃痛的大声质问,“要脸就可以追到男神了吗?要脸就可以和男神约会了吗?”
    责问声如同十香软筋散,程幽幽颤抖着放开了我的耳朵,“孺子不可教也,我是教你怎么去当女仆的吗!”
    我抚摸着自己的耳朵,看着手机里男神的脸,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不由觉得甜蜜感充斥了整个心脏。
 
 
 
【十年分期付款】
    第二天一早,我俨然已经完全的收拾好了自己装扮,一身的运动服凸显出了我女汉子的气质,当我还在思考我该如何完成任务的时候,手机不知趣的响起,仔细一看是个陌生号码,我不以为然,轻飘飘的挂了电话拉了黑名单,这类骚扰电话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清除出自己的世界。
    出门的时候外面天气正好,阳光明媚是个好日子,但是迎面走来的人却貌似不是很友善,他的嘴角笑容正好,弧度像是刻意调好一般好看,但是此时的我只想期待他没看见我,转身关了门,却不料外面敲门声阵阵。
    “庄青青,开门。”外面男生的话简洁明了,正是那日我借伞的小哥,我想了想捏住鼻子怪里怪气的回答:“什么庄青青啊,不认识。”
    “我走错地方了吗?不好意思,打扰了。”男生停止了敲门声,我靠在门上窃笑,这智商还真是不够高,和我斗,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为了确保他已经离开趴在门上的猫眼处往外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打开大门猖狂的大笑,“哈哈哈哈,小子,和我斗,让你知道什么叫输的一败涂地!”
    可是我还没高兴多久,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在我转过身子的时候已经惊呆,站在我背后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小哥,他一脸坏笑的看着此时嘴巴张成了0型的我,晃了晃自己手里崭新的手机,“上次那个手机已经修不了,所以我重新买了一个,费用一共是5688元,之前那部手机我已经用了一个星期,所以我把零头减去,那就是5600块钱,但是这一个星期我拿去各种手机店的打车钱一共是350块钱,为了凑个整,你只要给我6000块就好。”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小哥,这种计算方法难道也可以?
    “我没钱!”视死如归的我不满的双手叉腰,决定当一个无赖。
    小哥绕着我转了一圈,意味深长的皱了皱眉头,“看你的样子好像是挺穷的,怎么?出去跑步?”
    “约会你信不信?”我站在原地,接受他目光上的不礼貌,双手抱胸,对此等小人报以鄙视的回应。
    “我允许分期付款,你说个期限。”小哥一脸我很能理解你的表情。
    我真的不知道他理解了我什么,此时的我怨念极深,看着面前的人只想将他碎尸万段,不是我不想赔人家手机钱,而是我真的赔不起啊!
    “十年。”我看着他说的理直气壮,却不料他答应的也是如此爽快,“十年就十年,我就不给你加上利息,每年你需要给我的是600块。”
    随后他还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的是他的号码。
    “记得把我从黑名单里拉出来,这也是我的支付宝账号,每年你往这里转六百块钱就行。”
    我站在家门口风中凌乱,就在我愣神期间,他的笑意更甚,指着前方的一辆小汽车笑眯眯的跟我说:“你看我如此慷慨大方,允许你六千块钱欠十年,顺便把我刚刚打车来你家花掉的打的费和一会儿回去的打的费统统付掉吧。”
    被此小哥推着一路往前,就看司机大叔满口黄牙对我微笑,坐进车里的小哥闭上眼睛,我付了车费看着出租车扬长而去。
    真的,此时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庄青青你走火入魔】
    当我赶到和男神昨天说好的地方,是一间咖啡厅,我很少会在这种地方出现,因为至少我觉得我和这样的地方有些格格不入,看着进来的妹子不是长裙飘飘就是一条短裤尽显风骚,再看向自己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一身的黑色运动装就像是要去送丧一样让人觉得心情沉重。
    我挑选了一个角落,靠窗,可以很好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当服务员问我要些什么的时候我看着上面的英文犹豫了很久,不是我在思考我应该喝什么,而是我看不懂,并且后面那些价格也让我头晕眼花,最后我手指点了点最便宜的一杯咖啡。
    我坐在咖啡厅里左等右等,就是还没看见我等的对象。
    你们以为我是在等男神?那就错了。
    男神昨天拜托我的事情,是让我今天在这里假扮他朋友的女朋友,帮他朋友甩掉一个难缠的女生。
    他的理由是:“我觉得身边那么多的人,就只有你一个可以胜任这项任务,事后我请你吃饭。”
    你们说,男神都这么说了,事后还能让我和他单独吃饭,我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而程幽幽的说法是,“庄青青你走火入魔。”
    可是为了男神,就算走火入魔又如何,爱情是靠争取的,我都委屈求全当了他兄弟兼假女友整整已经三年,难道还差这么一件事?
 
 
 
 
【不要跟着我,神经病!】
    当我还在幻想和男神的美好明天时,从门口走进来的小哥让我不由自主的拿起放在一边的杂志挡住了自己脸,他也没有看向这边,而是自顾自的往里走,我算是松了一口气,只是这口气还没松完,就看见那小哥一屁股坐在了昨天和男神说好的那个位置上。
    “老天,你为何如此待我?此人居然就是男神的朋友,萧晨?”我只觉得要吐出一口老血,真是冤家路窄!
    就在我还感慨万分中,一个娇小的女生穿着一身的白裙子,挎着一个名牌包包出现在门口,看见那小哥的瞬间眼睛就亮了,朝着那个方向快步走去。
    因为离的其实不是很远,就听那女生坐在他的对面,开心的自我介绍,而小哥却冷淡的一句,“萧晨。”就再也没有了下文。
    “你喜欢喝什么咖啡?”女生的声音尤其兴奋。
    “黑咖啡。”萧晨答。
    “好巧啊,我也很喜欢黑咖啡。”
    “你刚刚点的是卡布奇诺。”萧晨捧着手机冷冰冰的回答。
    女生的面子好像有点挂不住,但是却还在极力的解释其实自己是比较喜欢黑咖啡的,看的出来,她很喜欢萧晨。
    本来这个时候我应该出去坐到那小哥的边上,然后说,“这妹子是谁?”
    可是我却有些幸灾乐祸,坐在位置上看着萧晨脸上的不情愿和一丝无奈。
    就在我捂着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的时候,萧晨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对着那女生说:“不好意思,我女朋友来了,先走一步。”
    我环顾了一圈四周,这里都是一对一对的,哪里来的他女朋友,就在这个时候,我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了刚走入咖啡厅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身上,难不成这小哥还有此癖好?
那女生看着小哥从座位上离开,明显的有一些气急败坏,就在我还在惊讶的时候,发现萧晨根本就是从往我这里走,随后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
    “哎哎哎,你拉我干嘛啊?”我不解的回过头去看那个妹子,只见妹子正用杀人的眼神看着我,让我为之一颤。
    “居然在背后笑我不来解围,好大的胆子。”小哥将我往前一拉,面对面的质问起我来,那神情,真是别提有多吓人!但是很明显,我庄青青又不是吃素的,泥人还有三分脾气呢。
    “我干嘛要破坏你们的约会,看那个妹子多喜欢你!”我歪过头去不看他。
    可这小哥的做事风格一向在意料之外,居然噗嗤的笑出声来,我转头疑惑的看着他,这厮绝对有病,还是精神病。
     “你吃醋了?”不知道这货哪来的自信,当他问出这个问题的那一瞬间,我只觉得医生不来带他走一定是因为他已经没救,我淡定的怀疑过他的精神之后,用不可否置的语气语重心长的告诉他,“做人不能太自恋,太自恋那就是自负,你是哪只狗眼看见了我吃醋,很明显我是在为那妹子抱不平,遇见了你这么一个神经病患者,还有,我喜欢我家于清晖男神,和你不是一个层次。”
    “他不喜欢你。”这厮抓重点不是抓的一般好,我看着他悲从心中来,“你又不是他,凭什么说他不喜欢我!”
    “我是他从小长大的朋友,我为什么不知道。”小哥反问的语气让我无法再和他沟通,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所以我决定,不再搭理这奇葩。
    我快步向前走去,他却一路紧跟。
    “不要再跟着我了,神经病。”
    “我怕你受了打击想不开。”
   “我没你想的那么脆弱,请问我现在从这桥上跳下去会不会死?”
    “......”
 
 
 
 
【男神他有女朋友】
    隔日,想起昨天那小哥的话,我就恨不得跑到于清晖的面前大声的质问他,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如果没有,那我以后就不会再出现,但是诸如此类豪气万丈的话显然和我格格不入,我坐在位置上唉声叹气,像是霜打了的茄子。
    程幽幽坐在我的前面看着我的样子,“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就像是个流浪汉的形象。”
    “要是男神他喜欢流浪汉,那我就是流浪汉也没关系啊。”
    看着我失落的模样,程幽幽用梳子在我的头上梳了两下,接着抬起手看了看梳子,意味深长的说:“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但是这头发已经油的可以煎鸡蛋。”
    我无暇顾及她的话,趴在座位上想到萧晨的模样就想......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让他有多远滚多远,我的人生目标就是拿下男神,他这样算不算是对我弄坏他手机的打击报复?
    在程幽幽的一番劝解下,我终于决定了一件事,我要和男神告白。
    首先,午休时间我去寝室洗了一个头,然后在程幽幽的帮助下化了一个小淡妆,接着整理了一下衣服,轻松的将男神约到了小花园。
    我一步一步的走向花园,男神正站在树荫底下乘凉,手里拿着手机入神的我走近了也还是没有发现。
    本想要吓他一下的我刚想伸手抢走他的手机,就见他抬头看向了我,一脸笑容阳光灿烂。
    “找我什么事啊?”他说话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我看着他的脸告白的话到了嘴边怎么也说不出来,我很怕当我说出那句“我喜欢你。”的时候,我们的友谊会就这样停止,而爱情也不会有任何的进展,从此我的三年就白白浪费,我们也将成为陌路人。
    于清晖从一开始的一脸期待到后来看着我扭扭捏捏的模样,率先和我讲了另外一件事,他拿出自己的手机,调了一张照片出来问我,“你觉得这个女生漂亮吗?”
    我看着照片中的女孩,正是昨天和萧晨坐在咖啡厅里的那个。
    “漂亮,怎么啦?”
    “这是我女朋友。”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我的表白也没有说出口,鼻子有些酸,却还是笑着说,“祝你们幸福啊,以后就不需要我这个冒牌女友了。”
    我笑的灿烂,却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笑容里包含了多少辛酸。
    最后我们在男神的那句,“我还有篮球训练,下次见。”中分开。
 
 
【不胜酒力】
    碰见这样的事,作为一个纯屌丝,我并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当我将此事告诉程幽幽的时候,她一脸怒容,说于清晖真不是个人。
    我淡定的接受这些事实,却不得不说我们的萧晨小哥真是消息灵通,居然在我难过的下一秒已经打电话过来对我进行冷嘲热讽了一番之后说是要庆祝我这三年的单相思无果请我吃饭。
    本想一口回绝的我最终还是答应他请我吃饭的要求,当我在下午放学下楼的那一刻,我有些不知如何是好,本来说好了在校门口碰面的萧晨站在了教学楼下,看见我下来之后竟然对着身边的女孩说,“不好意思啊,我女朋友下来了,我们要去吃饭,没时间陪你玩。”
    当然我惊讶的不是萧晨出现在教学楼下,我只是惊讶那个女孩怎么会和萧晨在一起。
    她就是于清晖所说的女朋友,带着这些疑问,我在萧晨半拉半拖的状态下出了学校的大门。
    “她找你干嘛?不是说是于清晖的女朋友吗?”我迷茫的看着似笑非笑的萧晨。
   “你怎么可以这么单纯?当了他三年的假女友,他可以帮你当做是假女友拒绝别人,为什么不能找个假女友拒绝你?”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我都还没开口表白他就告诉我那是他女朋友了。”
    萧晨看着我揉了揉我的头发,一脸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年纪轻轻居然是个脑残,而且还是一个单恋脑缺患者, 根本没有智商可言,就你这样把情绪都放脸上的人,他难道还看不出你的小心思吗?”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有点痛,非常的恼火,我喜欢他三年,最后就和其他的女生一样,我以为至少我也会有点不一样!
    但是很快的,萧晨就告诉了我我在于清晖的心里有哪里不一样,那就是智商,智商和别的人完全不一样。
    我气愤的追着萧晨跑了很久,直到我打的没了力气,停下来问他,“我就这么不堪吗?”
    他思考片刻,默默的点了点头,打量了我全身之后淡然的说,“你这身材一看其实就是个汉子的模样,再看看你那乱糟糟的头发,比邋遢鬼还要邋遢,作为女生的理想对象,他看上的你的几率实在渺茫。”
    我自然是不指望他能说出什么好听的,看了看自己的装扮,貌似好像是有点不堪,“走,你说请我吃饭,我们不醉不归!”
    去到了一个大排档,我们两个人要了一个包厢,萧晨豪气的点了一大桌子的菜和一大箱的啤酒,我们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尽情的吹瓶倒酒。
    不胜酒力的我几瓶下肚就找不着了东南西北,在之后的事情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印象。
    只记得拿小哥在我耳边说了些什么,我也没听清,之后就是我狂乱的点头。
 
 
 
【晚上看电影】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大床上,但是我敢肯定,这不是我自己的房间,看了看自己的身上,衣服还在,起床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之后除了房间的门,外面的客厅里空空荡荡。
    “有人吗?”我皱眉看了看四周。
    “怎么会没有人呢。”萧晨手里端着两杯牛奶,看着站在房间门口的我,那个时候我就愣了一下,看着客厅里丰盛的早餐,咽了咽口水。
    “吃早餐吧。”他笑着说,就像是冬日的阳光般温柔。
    我有点不适应的坐在他的对面,“都是你做的?”
    “不要太佩服我,也就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已。”
    “不要脸,我又没有夸你做的好。”我不屑的拿起眼前的三明治咬了一口,整个味道在我的唇齿间弥漫,面包很软,馅料很足,味道太美,导致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前面的人发了呆。
    “昨天可是你说要嫁给我的,现在又说我不要脸?”萧晨白了我一眼,可我突然怎么觉得他好像也很可爱呢?
    我突然就想要逗逗他,笑着问道,“那你答应没?”
    “答应了。”他回答的一脸坦荡荡,我却是惊的下巴都要掉到了桌子上,这都什么鬼?
    看我半天没有讲话,萧晨不以为然的说,“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吧。”之后也不等我拒绝,已经将票放在了桌子上,我看了一眼上面的电影名字,瞬间皱了皱眉头。
     “这个我看过了。”
    “看过就再看一次。”
    “可是我不想看。”
    “不想看你也要看。”
    “......”
 
 
 
【没有开始的恋爱就已经结束】
    晚上,电影院。
   萧晨和我的位置在正中间,他坐在边上吃着爆米花,电影已经开始了,上次没有认真看的我不知不觉居然跟着萧    晨一起边吃爆米花边看的起劲,谁也没和谁说话。
    当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萧晨突然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也是条件反射的将他的手拿开,低声玩问他,“你干嘛啊?”
    萧晨没有回答,而是突然用力把我往他身上一搂,接着我只感觉唇上一凉,我呆呆的没敢动,在电影的光里看见了他一眨一眨的眼睛。
    “我喜欢你。”片刻后他才很缓慢的说。
    “你是不是脑回路又不正常了?”我使劲的抹了抹自己的唇瓣。
    而萧晨却拍了拍我的脑袋问我,“你知道上次为什么清晖约你来看《僵尸新娘》却自己没有出现吗?”
    我摇了摇头,那个时候的我以为是因为下那么大的雨,他来了又走了。
    “他是想让给你明白,你爱他,但是他却不属于你,就像僵尸新娘深爱着维克特,但是他们一个是人一个是鬼,终究维克特是不属于她的。”
    我抬起头看着他,原来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告诉过自己他并不属于我,我看着萧晨的脸,不知道怎么了,就觉得有那么一刻好想抱着他哭。
    还没有开始的恋爱就已经结束。
 
 
 
【谁说屌丝不能逆袭】
 
    电影结束之后已经是半夜十点多,我说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回去,但是萧晨却说就我这样的智商,恐怕连回家的路都不知道,所以为了证明我知道回家的路,就让他送回了家。
    “早点睡。”萧晨朝着我挥了挥手,在路灯的笼罩下,我觉得他看起来好像顺眼了很多,也就抬手挥了挥,“路上小心。”
    看着他对着我笑,我的脑子却不受控制的一抽,轻声问道:“那你呢?”
    本以为萧晨会毫不犹豫的在打击她一次,却见萧晨难得的眼睛里满是温柔,“我属于你。”
    看着他的温柔模样,我落荒而逃,躲进了屋子里关了门,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跳的厉害,像是要从胸口蹦出来一般。
    跑到自己的房间里开了灯,打开窗户看到他的身影在路灯下拉的很长很长。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转角的巷子我才躺回了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许久,打开手机看着那个静静躺在黑名单里的号码,突然就很想笑。
    谁说屌丝不能逆袭和帅哥约会,这次煮熟的鸭子自己到了嘴边,哪有不吃之理。
 
    三天后,我拨通了那个被拉出黑名单的电话号码,对方接的很快。
    “怎么?想我了?”声音很欠扁,但是我却觉得很可爱。
    虽然几日下来权衡利弊后我的确觉得他比起前男神更甚一筹,但是我依旧不动声色淡然的问了一句,“今年的六百块收到了吗?”
    “收到了,你就为这事打的电话?”
    “不然呢?我应该为什么打电话?”我没好气的回答。
    “我以为你是要和我表白。”他的语气轻佻,笑意十足,显然是很想笑却有忍着没笑。
    “看来精神病升级成了自恋狂,我为什么要和你表白?脑子没抽还想多活几年。”
    “既然你不肯开口表白,那我跟你表白好了,你觉得怎么样?”萧晨戏虐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可我怎么就听着那么想把这个有些慵懒声音的主人扑倒呢?
   “洗耳恭听。”
    说完之后我屏住了呼吸,生怕像言情剧女主角一样少听了什么关键的地方。
    他说:“三年前你刚在他身边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你,在他的转述中我渐渐发现自己对你的好奇好像越来越浓烈,    没想到最后把自己都赔进来了,我喜欢你,你不是僵尸新娘,而是我的正牌女友,维多利亚。”他说这话的时候正经了许多,我保持沉默。
    他说:“那天下雨的时候我一直跟着你,看到你被困在雨里就站在一边等你,至于那场电影,那张票从一开始就是他的,只是送给了我。”
    他说:“那天让他叫你去伪装成我的女朋友其实也是我的主意,因为我想见你却没有那么多理由。”
    他说:“我喜欢你,庄青青,我喜欢了你三年,我们在一起吧。”
    “那手机还要赔吗?”我讪笑着问他,多希望这货说,有你就够了,那手机还管它个球啊,但是显然我又错了,因为他说,“当然要赔,弄坏了东西哪有不赔的道理,不过,你的分期付款时间变成了一辈子。”
    我站在了他家楼下,手中是那把黑色的雨伞。
    “要不要一起去看个电影?”
    迎面走来的正是那个一脸坏笑的小哥,萧晨。
    谁说屌丝不能逆袭和帅哥约会,这次煮熟的鸭子自己到了嘴边,哪有不吃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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