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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二·汉采众议

朝代:宋代 作者:洪迈
  汉元帝时,珠崖反,连年不定。上与有司议大发军,待诏贾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捐之议是,上从之,遂罢珠崖郡。匈奴呼韩邪单于既事汉,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西,请罢边备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天子令下有司议,议者皆以为便,郎中侯应习边事,以为不可许。上问状,应对十策,有诏勿议罢边塞事。成帝时,匈奴使者欲降,下公卿议,议者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禄大夫谷永以为不如勿受,天子从之。使者果诈也。哀帝时,单于求朝,帝欲止之,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黄门郎扬雄上书谏,天子寤焉,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安帝时,大将军邓骘欲弃凉州,并力北边,会公卿集议,皆以为然,郎中虞诩陈三不可,乃更集四府,皆从诩议。北匈奴复强,西域诸国既绝于汉,公卿多以为宜闭玉门关绝西域。邓太后召军司马班勇问之,勇以为不可,于是从勇议。顺帝时,交趾蛮叛,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兵赴之,议郎李固驳之,乞选刺史太守以往,四府悉从固议,岭外复平。灵帝时,凉州兵乱不解,司徒崔烈以为宜弃,诏会公卿百官议之,议郎傅燮以为不可,帝从之。此八事者,所系利害甚大,一时公卿百官既同定议矣,贾损之以下八人,皆以郎大夫之微,独陈异说。汉元、成、哀、安、顺、灵皆非明主,悉能违众而听之,大臣无贤愚亦不复执前说,盖犹有公道存焉。每事皆能如是,天下其有不治乎?
参考翻译

《容斋随笔》卷二·汉采众议 译文

万汉元帝时候,珠崖(今海南琼山县东南四十里)反叛,几年平定不了。皇帝和大臣商议使用兵平叛,待诏贾捐之建议,以为不应当打。皇帝便问丞相和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认为应当打,丞相于定国以为贾捐之的建议对,皇帝采用了贾捐之的意见。就撤消了珠崖郡。匈奴呼韩邪兰于既归服了汉朝,上书说愿意保卫汉朝边塞,从上谷(今北京市怀来县东南)以西,撤走汉朝守边的军队,让人民得到休养生息。皇帝让大臣们商议,都以为可行。郎中侯应熟悉边疆情况,以为不可答应。皇帝询间情况,侯应提出了十条不能答应的意见,皇帝于是下诏不要再谈撤掉边备的意见。汉成帝时候,匈奴使者想要投降,皇帝让大臣们商议,大巨们主张应按旧例接受他投降。光禄大夫谷永以为不可答应,皇帝采纳了谷永的意见。使者果然是诈降。

洪迈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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