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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十一·汉景帝忍杀

朝代:宋代 作者:洪迈

  汉景帝恭俭爱民,上继文帝,故亦称为贤君。考其天资,则刻戾忍杀之人耳。自在东宫时,因博戏杀吴太子,以起老濞之怨。即位之后,不思罪已,一旦于三郡中而削其二,以速兵端。正信用晁错,付以国事,及爰盎之说行,但请斩错而已,帝令有司劾错以大逆,遂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布。七国之役,下诏以深入多杀为功,比三百石以上皆杀,无有所置,敢有议诏及不如诏者,皆要斩。周亚夫以功为丞相,坐争封匈奴降将事病免,心恶之,赐食不置箸,叱之使起,昧于敬礼大臣之义,卒以非罪置之死,悲哉!光武遣冯异征赤眉,敕之曰:“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诸将非不健斗,然好虏掠。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敕,无为郡县所苦。”光武此言,视景帝诏书,为不侔矣。

参考翻译

《容斋随笔》卷十一·汉景帝忍杀 译文

汉景帝谦恭简约、爱护百姓,上承汉文帝,也被称为贤明的君主。考察他的天性,却是个苛刻凶暴、残忍好杀的人。他在东宫当太子时,就因赌博游戏而杀了吴国太子,引起吴国刘濞的怨恨。即位以后,不考虑责备自己,一天把三个郡国削减了两个,加速了战火争端。当时正相信任用晁错,把国家大事交付给他,但等到爰盎加害晁错的主张实施时,虽然只请求斩杀晁错一人,汉景帝却命令官员们弹劾晁错有叛逆大罪,连他的父亲、妻子、儿女、兄弟们也都杀害了。在跟吴、楚等七国的战役中,下诏命令将士以深入七国多杀乱军为功劳,俸禄三百石以上的官员都被杀死,没有一个被放过,如果敢有对命令存有疑议以及不按诏令行事的,都要腰斩。周亚夫因为有战功当了丞相,又因为给匈奴的降将争得封爵而犯罪,后来由于生病幸免于难。

洪迈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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